本報訊 “十四五”期間,我省將基本保障城鎮戶籍人口中的“雙困”家庭住房需求,初步緩解城鎮住房困難戶籍人口和無房新市民的住房問題,住房保障能力穩步提升?!?a href="http://m.zxqc.cc/uploadfile/file/20230112/6a4c557d2.pdf" target="_blank">山西省“十四五”城鎮住房發展規劃》(下稱《規劃》)明確,太原、大同2個人口凈流入的城市,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十四五”期間,全省城鎮公共租賃住房籌集0.5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5.5萬套(間),棚戶區住房改造開工5萬套。穩步推進棚戶區住房改造,持續改善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
《規劃》要求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對象標準。各設區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從實際出發,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集目標,制定年度建設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太原、大同2個人口凈流入的城市,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其他城市可根據自身需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住宅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20~45平方米的戶型為主,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探索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規范標準和運行機制,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擴大小戶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衫棉r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并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支持產業園區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可將配套用地面積占比上限由7%提高至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最高不得超過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鼓勵將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筑面積集中起來,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經各市人民政府同意,可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引導多方參與,加強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建立科學合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定價機制,按照“租戶收入可負擔、租賃經營可持續”的原則,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加快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將保障性租賃住房納入平臺統一管理,加強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程監督。(賀娟芳)